发布时间:2025-11-17
2025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公开征求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集中在两大文件上:《达标管理目录》大幅扩围,以及《应用例外清单》同步更新。

新版《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最显著的变化是管控产品范围的显著扩大。
• 目录总量:从此前的12种产品,大幅扩充至33种产品。
• 整合与新增:对原有的12种产品进行了优化整合,例如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在此基础上,新增了23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繁的电器电子产品。
• 实施时间:为确保平稳过渡,将采用分批实施的方案。
• 原有产品:目录发布后立即实施,无缝衔接。
• 新增产品:计划于 2027年8月1日 起正式实施。
| 产品类别 | 修订情况 | 实施时间 |
| 空气调节器、电冰箱、洗衣机等 | 第一批 | 发布之日起实施 |
| 工业洗涤机械、空气净化器、饮水机等 | 新增 | 2027年8月1日 |
| 电视机(新增激光电视机) | 第一批(新增) | 激光电视机于2027年8月1日实施 |
| 监视设备(新增图像/视频采集摄像头) | 第一批(新增) | 摄像头于2027年8月1日实施 |
| 微型计算机(新增配件及学习机等) | 第一批(新增) | 新增部分于2027年8月1日实施 |
| 移动通信手持机(新增电源适配器等) | 第一批(新增) | 新增配件于2027年8月1日实施 |
与目录扩围相配套,《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也进行了重要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履行国际公约: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公约的最新要求,删除了普通照明用单端荧光灯中汞的豁免条款。
• 参考国际惯例:结合国际通用的豁免实践和新增产品的特点进行更新。例如,删除了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焊料中铅的豁免;同时,为支持循环经济,新增了关于从电子医疗器械中回收用于维修的零部件中邻苯类化合物的豁免条款。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需要注意的是,被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除了要满足目录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该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生效,将管控的有害物质从传统的6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增加至10种,新增了4种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IBP)。